歐盟鬆綁商用葡萄園申請

歐盟於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放寬「商用葡萄園」的申請。過去一些被視為「不適合」種植葡萄與釀酒的地區,只能生產出自行飲用、但不能販售的葡萄酒。但歐盟如今放寬了這項政策,等於是讓更多非經典產區的酒款,有機會貼上歐盟的標籤,並合法販售。照Decanter.com的話說:「這爭議不斷的新政策很可能有機會讓任何人在任何一個地塊上合法釀造商業用葡萄酒。」

這是好是壞?還有待觀察。不過短期看來,恐怕會造成一些混亂的局面。

原有的釀酒業者與酒商可能會不開心,抱怨一些名不見經傳的酒農與產區如今竟然也可以開始申請賣酒;有些人相信這可能會導致歐盟葡萄酒、甚至是歐盟成員國的聲譽受損,因為這些人可能覺得某些地區不適合種酒或釀酒。但我們不得不承認,法規修改後,一些不曾被注意到的小產區、「弱滋味」,與原本不能釀造商用酒的酒莊,也許終於有機會讓更多人品嚐。對於最後一點,我還挺興奮的。

簡而言之,我自己覺得,這有點像是把習慣在百貨公司購物的人,硬拉到五分埔去shopping,讓他們自行判斷眼前成堆的商品,是好或不好。不同的是,他們可能沒機會試穿。衣服會不會過敏?No can tell。版型合不合?買了才會知道。但選擇肯定變多了,成堆商品中也很可能會撈到寶。

如果沒有配套措施,這規範貌似有點危險,又有點有趣。說實話,我想嚐嚐經典產區之外的小產區葡萄酒,但我可不想要手中那杯酒,是來自於一塊骯髒受污染的葡萄園。但怎麼斷定?我現在也不確定,看來就只能靠媒體報了。但媒體怎麼報?公不公正?有沒有收錢?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歐盟沒能多給一些規範,恐怕會大幅降低自身的可信度與權威。不過這樣的事情會不會發生?先別驟下結論,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新聞出處:Deca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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